第 4 章:保住駕照
保持駕照有效
開車時必須隨身帶駕照,並自己負責讓它一直有效。過期的小汽車或機車駕照可以在一年內續期,不用考試。80 歲及以上的駕駛人每兩年續期一次。除 M1 類之外,新手駕駛人有五年時間完成分級駕照制度。姓名或地址變更後,必須在六天內告知安省交通部。同時持有一張以上的安省駕照是違法的。
記點
記點從違法之日起在你的紀錄上保留兩年。撞車後未留在現場是記 7 點的違法行為。超過限速 16 至 29 公里/小時是記 3 點的違法行為。拖人是記 2 點的違法行為,未確保 16 歲以下乘客繫安全帶也是記 2 點。
吊扣駕照、註銷駕照與車輛扣押
疏忽駕駛指開車時沒有盡到應有的謹慎和注意,或者沒有合理顧及道路上其他人。在公路上使用已連接的一氧化二氮系統是禁止的。違反分級駕照制度的任何條件,駕照會被吊扣 30 天。因受酒精或藥物影響駕駛相關的《刑事法典》罪名被定罪的駕駛人,必須參加 Back on Track 課程。車輛扣押計畫要求車主負責確保任何駕駛其車輛的人都沒有被吊扣駕照。
受酒精或藥物影響駕駛
即使還沒開始開車,只要坐在駕駛位上且已受影響,也可能被控。警察可以攔停任何駕駛人,判斷是否需要做酒精或藥物測試。藥物與任何分量的酒精一起作用,即使在你服藥幾天之後,也可能產生危險影響。
本章的概念卡
換照與年長駕駛人換照
記點制度
受酒精或藥物影響駕駛
行政吊扣駕照、車輛扣押與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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