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車輛

開車前的檢查

駕駛有危險狀況的車輛是違法的。警察或安省交通部檢查員可以在任何時候檢查你的車輛、設備以及所拖的任何拖車。檢查有沒有可能影響車燈、轉向或視線的冰、雪或污物。

保養與輪胎

定期保養通常以累計里程或時間間隔為準,先到者為準。冬天要始終隨車帶備用擋風玻璃清洗液;排氣系統有故障在冬天特別危險。輪胎不應超過 10 年。輪胎有鼓包或深到露出簾布層的切傷時,要更換。如果你住在安省北部,可以合法在車上使用鑲釘輪胎。

保險與登記

在安省登記的每一輛車都必須投保汽車保險。車輛登記包括車牌和車輛登記證;車牌跟車主走,不跟車走。發生撞車後,在接受與撞車相關的任何服務或醫療照護之前,拒絕簽署空白表格。

拖車

拖車之前,要考慮你的車輛的大小、動力和狀況。拖車算獨立車輛;非商用車輛後面拖一輛以上的拖車是違法的。總重量達到 1,360 公斤或以上的拖車,必須有足以停住並保持住拖車的煞車。拖車車後必須有兩個盡量分開的紅色反光器。安全鏈如果使用,必須在牽引桿下交叉。拖車被拖時不得載人;貨物可能脫落或掉下就是違法。拖車總重量的約 5% 至 10% 應壓在拖車掛鉤上,且不超過掛鉤上標明的重量限制。倒車要很慢,並讓人在車外指揮;要向右倒車,就向左打方向盤。引擎不能運轉時,不要拖帶有動力煞車和動力轉向的車輛。

本章的概念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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